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釜底抽薪,昌平大气污染防治从源头抓起

2016年08月04日

2015年,昌平区大气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12.1微克每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42.7微克每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93.3微克每立方米,二氧化硫比“十一五”末下降55.2%,二氧化氮下降了12.9%,可吸入颗粒物下降了3.8%。

2015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70.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2014年下降11%(2013年起有监测数据),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今年1至6月份,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4.0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24.5%,累计浓度为全市最低值。

优化结构,突出产业转型升级。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是改善空气质量的治本之策。我们充分认识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作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多措并举,着力调结构、促转型。加快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

2013年以来,共分五批对1700余个项目给予支持,累计拨付资金约8亿元。先后成立中关村“大健康”、中关村新纪元光伏风电节能、中关村运动健康、中关村昌晟能源科技示范应用等一批产业联盟。

提高新增产业准入门槛,推行负面清单管理。现行清单共涉及12个门类、53个大类、208个中类、616个小类,禁限的行业比例达到56.3%。

有序退出低端产业,为产业转型升级让渡空间。完善落实《昌平区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累计限制不符合入驻要求的企业934家。出台了低端产业退出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低端企业和市场排查清退力度。三年累计清退高污染企业122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项目12个、环保技改项目12个,实现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约840吨。综合施策部署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工作。自上述管理措施实施以来,共计1700余家企业和项目因不符合禁限目录不予准入或变更。

明确2016年工作目标,继续实施液化石油气下乡工程。试点推进农村地区地源热泵集中供热。16个镇街219个村(社区)8.6万户实现优质燃煤替代全覆盖。4个镇19个村8905户实施农村取暖煤改电。实施农村农宅新建翻建抗震节能300户。

全力推动燃煤污染治理工作,严控燃煤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昌平区2013—2017年减煤换煤总任务为50.5万吨,截止到2015年底,3年累计完成任务40.2万吨,其中减煤30.7万吨、换煤9.5万吨,占5年总任务的80%。2016年,昌平区将通过优质燃煤替代完成换煤12.06万吨;通过城市化改造、拆除违建、“煤改电”工程、农宅抗震节能改造4种途径,实现减煤7.74万吨,届时,减煤换煤5年总任务将提前1年完成。

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摸清底数,联合昌平燃气公司和北京燃气第五分公司,充分调研城昌平区的燃气管网和供热现状,补充健全2016年昌平区燃煤锅炉台账。实施《北京市昌平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市级补助13万元/蒸吨,区级补助5万元/蒸吨。紧抓重点项目,加强对重点改造项目的协调保障,积极推进永安热力水库路、天阳供暖项目改造。

截止目前,已确定改造项目20家、875.1蒸吨,预计可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350蒸吨任务指标。

持续加大补贴力度

全区所有居民取暖用煤全部列入优质燃煤替代范围享受补贴,优质燃煤个人负担费用每吨减少40元。空气源热泵补贴每户提高至2万元。煤改电住户,财政按总价90%进行补贴。

开展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

通过制定淘汰方案,积极协调辖区21个镇、街道办,将淘汰任务分解到各街镇,组织镇街开展进社区、进村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要求宣传无盲区覆盖所有社区、村。通过对辖区全部经营性加油站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方式,对车主进行最直接有效的宣传;走进北京市汽车解体厂有限公司及北京北辰亚运村机动车交易市场,现场为车主解答政策疑惑;录制专题片宣传淘汰政策,加强政策普及。加大对路检路查、激光遥测执法力度,严查尾气排放超标车辆,督促老旧车辆整改或报废,以执法促淘汰。

今年上半年,昌平区共淘汰老旧机动车14303辆,完成全年任务的102%。2013年以来,共淘汰老旧机动车100951辆。

开展餐饮业油烟集中整治工作

区环保局针对餐饮服务业集中区域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单位,以餐饮油烟为重点,同时对餐饮企业噪声和废水排放以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依法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其限期治理,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检查餐饮企业245家,处罚餐饮问题企业23家。

环保、城管、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工作,加强对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的查处力度,发现露天烧烤摊点一律组织搬迁或取缔。

2013年至今,共检查大气类违法行为2万余家次,处罚454家,金额1539.9万元。

今年上半年,我们以大气执法年开展“治散煤”、“净四气”、“降三尘”专项执法为重点,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47起,罚款937万元,处罚金额全市第一。

下一步,在压煤方面,我们将持续推进燃煤锅炉改清洁能源的同时,重点关注城中村和农村地区原煤散烧和分散小锅炉房现象,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1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农村地区散煤方面,以“减”为主、以“换”为辅,到2020年底前实现平原地区无煤化。

在控车方面,将配合市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机动车区域管控措施,全面禁止外埠过境重型柴油车进入六环路以内行驶。组织实施绿色货运车辆补贴奖励政策,引导发展新能源货运车。

在治污方面,将加快推进镇村产业集聚区综合整治,累计完成6个镇村产业集聚区整治工作。落实北京市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目录,完成1个市级以上工业开发区生态化建设验收工作。

在绿化美化方面,将以平原“一楔三廊”建设和山区造林工程为重点,持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大力推动循环水务建设,不断增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

在机制建设方面,将以现有空气质量考核、空气重污染督查、环保专项督查等环保考核工作为基础,建立健全部门、镇街的环保责任清单,发挥环境监察网格化监管作用,发动基层和社会力量,强化对污染源的监控力度和违法线索反馈效率。同时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加强辖区重点大气污染行业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行为高限处罚、铁面治污,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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