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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进展顺利启动实施项目已超过8500蒸吨

2016年10月19日

为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落实,加速空气质量改善,今年以来,我市率先在全国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促进氮氧化物进一步减排,并减少因氮氧化物二次转化形成的PM2.5。通过大力推进,截至目前,全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启动实施的项目已超过8500蒸吨,预期减排氮氧化物约1616吨。

新《标准》限值即将执行,低氮改造加快步伐

本市自1998年大力开展燃煤锅炉改清洁能源改造以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效果显著,我市已基本解决非采暖季燃煤污染问题,SO2浓度进入稳定下降通道,今年非采暖季稳定在个位数,与发达国家水平相当。但相应,氮氧化物的减排处在平台期。近年来,PM2.5成为主要矛盾,作为PM2.5的重要前体物,氮氧化物是我市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之一。

我市地理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就需要在污染减排上下更大功夫,采取更严格的措施。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氮氧化物减排,2015年7月1日,我市出台了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以下简称新《标准》),重点加严了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对2017年4月1日后的新建锅炉执行30毫克/立方米;对于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在用锅炉,2017年4月1日起执行80毫克/立方米排放限值。该标准总体上与欧洲锅炉排放标准相当,接近于目前全世界最严的美国南加州锅炉排放标准。

市、区两级经济政策共同鼓励低氮改造工作

在加严标准的同时,我市还给予经济鼓励政策,以促进锅炉低氮改造单位的积极性。2016年6月4日,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家联合发布了《北京市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对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项目进行补贴,根据治理效果,实行差别化补助。

截至目前,全市各相关区已基本出台辖区配套资金政策。全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启动实施的项目已超过8500蒸吨,单台锅炉进行低氮改造后,可减排50%以上。

国有企业带头实施低氮改造

长期以来,我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燃气(油)锅炉的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中央所属的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积极投入,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华电北京热电公司(华电公司)是较早实施低氮改造的企业之一。今年年初,华电公司三台166蒸吨热水锅炉改造工程正式启动。改造期间,华电公司与丰台区环保局密集对接,针对低氮改造工作过程中的问题随时交流。近日,三台锅炉的低氮燃烧器刚刚安装完成,10月底前,将完成烟气再循环设备的安装,预计竣工后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将降至30毫克/立方米以下。

为促进改造工作,8月29日,市大气办印发了《关于深化燃气(油)锅炉氮氧化物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通告》(京大气办〔2016〕34号),呼吁全市锅炉业主单位积极承担氮氧化物减排责任,尽快投入到低氮改造工作中来。市、区两级政府呼吁各驻京单位和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垂范,开展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确保按时限、按规定达到新《标准》。

落实各区责任 加大燃气锅炉监测监管和执法力度

采暖季临近,为了切实落实新《标准》要求,全市环保部门将对全市锅炉进行执法检查,依法对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锅炉单位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对氮氧化物等重点污染物加倍征收排污费。对超过现行标准排放的锅炉单位和2017年4月1日后超标排放的锅炉单位均将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同时,作为低氮改造的责任主体,各区政府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全面促进辖区内燃气锅炉氮氧化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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