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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实施情况纳入环保督察

2017年08月10日 来源:京郊日报

记者从本市新出台的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中获悉,河长制实施情况将纳入环保督察范围,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

根据该方案,本市建立健全市、区、乡镇、村四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共5920人,工作范围包括全市所有河流、湖泊、水库,425条河流以外的支流、沟渠等纳入所属流域统一管理。五大河流和市管河湖增设12位市级河长,全部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加大统筹管理力度,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

方案中,河长制新增了严格水资源、河湖岸线、执法监督管理的任务。年底前,16区将全面开展环保督察。市环保局将把各区建立健全河长体系和河长制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内容,把各区推行河长制情况纳入北京“水十条”考核。

同时,本市将对所有河长管辖的河湖开展水质监测,以街道、乡镇为单元建立污染源台账,结合水污染防治法严查水污染行为。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增设优美河湖评选,对成效突出的进行奖励,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追责。

本市将在所有河湖明显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道名称、河道长度、管护目标及该河段四级河长姓名、职责等。同时,本市还将招募河湖管护志愿者,参与巡查,探索建立“民间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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