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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助力公益

2017年10月12日 来源:人民日报

 9月1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部署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公益保护这个核心,全力以赴办好公益诉讼案件,同时充分发挥诉前程序的督促整改作用,抓紧完善公益诉讼中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作为13个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省份之一,两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73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7件,促使380余亩耕地复垦,关停和整治环境污染企业66家,取得了一张亮眼的成绩单。

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督促违法企业进行整改......不光是北京,13个省市的试点工作各有亮点、各有侧重、各具特色。

安徽省阜南县检察院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解决了困扰居民长达16年之久的违法垃圾填埋场问题;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在检察机关对区林业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要求全部区直机关主要负责人旁听庭审,区林业局局长当庭向社会道歉;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就全省范围内存在的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不规范等普遍性问题,向省卫计委、环保厅发出检察建议,联合发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推动了在全省范围内对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问题的全面调研、全面检查、全面治理......

来自最高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其中,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527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案件1583件,案件覆盖所有授权领域。

在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胡卫列看来,“通过公益诉讼试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有机联系在一起,通过监督、协调、配合,形成了保护公益的强大合力。”

点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中国政府致力于保护环境而在世界范围内首创的新型法律制度。检察机关作为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监督行政机关监管和保护环境资源公益的法定职责。所谓环境公益诉讼,其实是整合行政、审判、检察等机构的力量来处理分歧、解决问题,从而实现保护环境公益的目标。这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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