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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批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通州区反馈督察情况

2018年05月29日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北京市第三环保督察组对通州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5月29日上午向通州区委、区政府进行了反馈。反馈会由区委副书记、代区长赵磊主持,顾军组长通报督察意见,区委书记曾赞荣作表态发言,李晓华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通州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各街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通州区委区政府充分认识到自身环境基础差、底子薄的问题,坚决贯彻中央和本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以副中心建设为契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专门设立生态环境建设指挥部,成立环境保护督查办,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环保相关方案。注重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起大气颗粒物、河流水质、餐饮业油烟等7大在线监测网络系统。

2015年以来,投入生态环保资金144亿元。2016年完成全部燃煤锅炉改造任务,2017年基本实现全区“无煤化”,并且锅炉低氮改造量全市排名第一。2015年以来共淘汰老旧机动车6.4万辆,超额完成市级任务的1.8倍。水环境治理不断加强,在远郊区率先实行河流乡镇跨界断面考核及生态补偿制度;启动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全面开展“两带、六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河东污泥处理厂等一批工程完工,碧水污水处理厂采用先进处理技术实现全地下封闭式改造。森林城市建设全面提速,建成大运河森林公园、减河公园、六环路西辅路等园林绿化工程项目38项,全区森林覆盖率达29%。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及处罚额度连续三年位居全市前列。

通州区积极配合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环保督察期间,认真办理督察组交办案件,严查快处,及时公开,落实有效。截至2017年12月初,督察组转办的519件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共责令整改336起,立案处罚76起,罚款80万元,约谈69人,问责8人。

督察指出,通州区全力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环保历史欠账多,大气、水、固废等环境问题仍然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建成没有“城市病”的示范区的要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问题1、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严峻

部分清空计划任务未按时完成。通州区2016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区属公交车全部改换清洁能源、实现养殖业“无煤化”等5项任务未按期完成。

市政、拆迁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运河东大街道路工程改造一标段、通州运河核心区4-02地块、九棵树中路(京哈高速-万盛南街)道路工程等施工工地有裸露土堆未有效苫盖,漷县、潞城、台湖等镇有拆违拆迁工地建筑垃圾苫盖不到位,潞城镇、梨园镇部分建筑工地存在大面积土堆未苫盖、内部道路积尘较多等问题;扬尘污染远程在线监控手段未能发挥作用,11月初空气重污染期间区住建委仅在线发现1起问题,但属地及相关部门巡查发现26家在线工地存在问题;区城管执法局对于在线共享的159家施工工地仅能调取47家,且未将其作为执法手段用于扬尘监管。

清洁能源改造工作落实还不到位。进入供暖期,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尚未完成;纳入棚户改造计划的3个村取暖替代方案未落实到位;马驹桥镇、永顺镇有企业储存散煤,宋庄镇、永乐店镇有使用散煤取暖、炊事的行为,张家湾镇、台湖镇存在使用经营性小煤炉的问题。

“散乱污”和无证照企业清理整治不彻底。漷县、张家湾、马驹桥、潞城等镇存在多家未纳入清理整治工作台账的“散乱污”企业,督察期间照常经营,涉及汽修、焊接、洗浴等多个行业;发现1家已完成清理的“散乱污”企业存在复产行为。截至2017年10月底,仍有2800余家无证照企业未取缔,部分无证照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渣土车和大货车问题突出、监管不够。抽查潞城镇宋梁路周边的54辆渣土车中,发现31辆为非法渣土车;2017年9月至11月交管部门针对环保移交的2084辆超标大货车,实际处罚1955辆,未实现全部处罚。

重污染应急停限产企业名单覆盖不全,11月空气重污染期间多家施工工地未停工。有的工业企业VOCs、粉尘排放、废水排放等监管不到位,张家湾镇华洋奎龙药业有限公司总排口废水中COD浓度超标12.5倍。

问题2、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2017年通州区9个国、市控考核断面均未达标,没有完成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

黑臭水体治理进展缓慢。2016年18条段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中张家湾镇田施沟、南凉运沟和黄土沟未按时完成治理。2017年35条段黑臭水体治理截至11月份仅完成2条段;截污管线和清淤工程仅完成15%和47%;徐庄村污水处理站仅完成工程量的20%。建成运行的59座污水处理站仅26座稳定达标。截至2017年10月底,污水处理率为76%,与年度目标85%相差较大。全区仅有24%的村完成农村污水收集治理;2016年已完成治理的70个村中姚辛庄村、永一村仍存在污水直排现象,2017年要求治理70个村截至11月底仅完成20个村。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按时完成。觅子店等4座再生水厂工程均未在2016年要求时限内完成;潞城甘棠再生水厂截至2017年11月底仅完成工程总量的15%;宋庄寨辛庄、西集镇中心等7座再生水厂应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但11月底仍未完成。

地下饮用水水源地环保监管不力。区级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小杨各庄仍有一规模化养殖场,并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翟减沟两侧有生活垃圾随意倾倒。

畜禽养殖行业污染防治不力。截至2017年11月,保留的5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中7家规模化养殖场未在2016年底前完成改造;另外登记的50家规模化养殖场未按相关要求按时完成清退。

问题3、固体废物管理仍有薄弱环节

8家临时垃圾填埋场管理不规范,部分填埋区域除臭、控尘措施不到位;宋庄、马驹桥、张家湾、西集等镇存在多处大面积生活垃圾私倒乱扔现象。拆违、施工工程建筑垃圾消纳管理不到位,全区15个街乡镇均未办理拆违项目建筑垃圾消纳证,全区在建的458家施工工地中仅187家建筑垃圾消纳证处于有效期。餐厨垃圾规范化收运率到2017年10月底为86%,未如期实现全覆盖任务。产生医疗废物的一级以下小型卫生机构514家与集中处置单位签约率仅17%,存在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或非法处置等问题;张家湾、漷县、台湖等镇有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

问题4、少数干部环保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仍待提高

有的干部未完全树立“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理念,有的对于污染现状强调地理因素和历史欠账的影响较多。各街乡镇环保管理水平和环保意识不平衡,存在环保压力层层递减、传导不到位的现象,部分村级干部环境履职意识不强,工作方式粗放,环保“最后一公里”难解决。环保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通州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缺少市政市容委的职责;没有对2016年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环保网格化实施不到位,街乡镇网格化方案落实不够,环保网格员业务知识不足,巡查不到位;部分乡镇、村级河长制落实不到位;环境治理有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

督察要求,通州区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北京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统一共识,创新环保工作举措,纵向上加深加细街长制、河长制和网格化管理的落实,横向上构建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处置及时的环保管理体系,彻底打通环保工作“最后一公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全力打好碧水攻坚战,继续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行动,坚定不移将“散乱污”企业整治到位,高站位、高姿态、高水平、高标准的把城市副中心建设成绿色低碳、宜业宜居的生态示范城市。

督察强调,通州区应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和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通州区委、区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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