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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更“有实” 北京市河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2020年10月15日 来源:京环之声

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7年7月6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并于2017年7月19日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实施,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三查(严查污水直排入河、垃圾乱堆乱倒、涉河湖违法建设)、三清(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三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三管(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岸线管理、执法监督管理)责任。2017年底,我市全面建立河长制。经过近年的不懈努力,我市河长制工作初步实现了从“有名”到“有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2019北京市优美河湖——门城湖(图片来源:水润京华)

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建立河长责任体系

2017年底,北京市全面建立了四级河长体系,设立市、区两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总河长由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河长由市、区党委相关领导和分管水务工作的政府领导担任。在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密云水库、官厅水库等15个流域设立市级河长,各流域市级河长由市级领导担任。全市共19位市级领导参与河长制工作。各河湖所在区、乡镇(街道)、村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全市425条河、88座水库,按照要求分级分段设置四级河长共5300余名。在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基础上,2018年9月印发《北京市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了湖长制工作体系。

加强制度建设

2017年市、区两级均制定出台本级河长制工作方案以及会议、巡查、督导检查、信息报送、信息共享、督察考核等7项配套制度;乡镇(街道)均制定出台本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并结合实际,完成会议、巡查、信息共享等相关制度建设,河长制工作制度体系全面建成。

完善机制建设

在健全河长队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把水务、公安、规划、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农业农村、园林绿化等20多个单位作为市、区两级河长制办公室的成员单位,实施多部门联动治水,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定位,主动对接任务,大力推进污染物追根溯源、河湖岸线划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垃圾整治、河湖绿化景观提升、河湖保护志愿服务等水环境治理工作。建立“河长+警长+检察长”、公益诉讼及生态损害赔偿的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构建信息化体系

开发完成北京市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北京河长APP,实现了各级河(湖)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队伍、一线管护人员网上实时办公,做到了河(湖)长巡查监管可视化和日常管理网络化,有效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水平。在城市河湖和京密引水渠试点实施视频监控智能识别技术,助推实现精准化打击河湖环境违法行为。开发河湖热点区域游人热力图,热点河湖实现实时游河人数统计,为掌握了解市民游河情况、河湖精细化管理服务提供大数据支撑。

引导社会参与

全市设立了4055块河长信息公示牌,向社会公示河长信息、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当市民发现河湖存在水环境问题,可以直接拨打监督电话,向河长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巡河护河活动,激发民间河长工作热情,引导“丰台当班河长”“朝阳群众小河长”“老街坊巡河队”“星火志愿护河队”等志愿者团体开展河湖监督巡查行动。

2019北京市优美河湖——大石河(图片来源:水润京华)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持续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2018年市委书记、市总河长蔡奇,市长、市总河长陈吉宁共同签发2018年第1号市总河长令,决定在全市开展“清河行动”。2018年8月,按照水利部要求,北京市全面部署“清四乱”工作,将“清河行动”与“清四乱”相结合,共摸排“四乱”台账问题1317个(乱占186个、乱堆510个、乱建621个)。通过全面清理整治,截止2019年11月底,“四乱”台账问题已全部销号,共清理乱堆199万立方米,清理乱建86万平方米,有力推动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如房山区对永定河河道内172万立方米建筑垃圾堆体进行了清理。根据水利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今后“清四乱”工作将实现常态化、规范化。

高位推进小微水体整治工作。2019年市委书记、市总河长蔡奇,市长、市总河长陈吉宁共同签发2019年第1号市总河长令,开展2019年度“清河行动”,全面开展农村地区沟道、坑塘、马路边沟、公园池塘等小微水体整治,将小微水体整治纳入河长制管理体系,基本实现“无垃圾渣土、无集中漂浮物、无污水排入、无臭味、无违法建设”五无目标。坚持小微水体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各区共摸排小微水体2674条,有问题小微水体1056条,这个数据是动态变化的,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整治590条。

以总河长令为统领推动“治河”向“治水”转变。在连续两年发布市总河长令的基础上,2020年市委书记、市总河长蔡奇,市长、市总河长陈吉宁共同签发2020年第1号市总河长令,持续全面推动“清河行动”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强化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全面加强河湖空间保护与管控,推动整治历史遗留的涉河建设问题,坚决做到新增问题动态清零,存量问题逐年整治,依法依规彻底清理河湖乱象。深刻认识到河湖很多问题,表象在水中,根源在岸上,首次以市总河长令附件的形式,印发《2020年北京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和《2020年度北京市河长制和治水重点任务清单》,夯实各部门、各区河长制工作任务,并分16区逐区明确了河长制治水责任制任务清单,加快推进“治河”向“治水”转变。

强化河长制督导检查。加强河湖环境监督检查,推进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河湖管护工作秩序。组织开展抗击疫情维护河湖良好生态环境专项行动,针对河湖“四乱”问题、农村小微水体、远郊区沟道、易聚集人员河湖等情况开展暗访检查,对发现的河湖问题以一区一单形式下发各区进行整改。适时组织全面督查,结合年度工作安排,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实地检查问题点位,推动落实整改,并及时组织“回头看”,督导责任单位有效解决问题,推动河湖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引导市民安全文明游河。印发《北京市引导市民安全文明游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引导市民安全文明游河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不文明及违法违规的游河行为,利用广播、新媒体、悬挂横幅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五一”、“端午”、“国庆”和“中秋”假期期间,累计约有近300万市民在热点河湖周边赏游,充分展现了城乡水环境水生态建设成果,营造了共建共治共管共享良好氛围。

开展优美河湖评定工作。持续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经过申报、审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考核评定程序,三年来,共有180万人次参与公众投票,累计评定出52处“北京市优美河湖”,激发了广大市民参与河湖保护、监督河湖管理的热情,有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管共享的良好局面。

2019北京市优美河湖——拒马河(图片来源:水润京华)

河长巡河履职情况

落实工作责任

自2017年,各市级河长深入一线督导检查157人次,并先后306次对河长制工作作出批示。区、镇、村级河(湖)长累计巡河61万余次,发现解决问题3.5万余件,有效加强了河湖治理管护。

坚持常抓落实

建立健全“发现—移交—督导—整改—核实—反馈”的河长闭环工作机制。深化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联动机制,破解基层水环境治理难题,解决发现违法后的指挥调度问题、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协作问题。

补强机制创新工作

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纳入全市区委书记月度工作点评会,蔡奇同志先后对有关区存在的29个问题进行点评,推进工作落实。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对重点任务进行绩效考核,促进工作开展。强化外部监督机制,引接12345市民热线问题,集中研究整改,起到了推动工作的良好效果。

强化考核问责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月检查、月排名、月通报”制度,每月对河长巡河、重点任务推进、河湖管护情况以及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强化问责,对履职不到位、导致问题频发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基层河长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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