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环境治理
成绩单
“ 2019年北京市水生态环境治理成绩单显示,
相较2016年,
2019年评价为优秀和良好的区
由10个增加为14个,
评价为不合格的区由2个下降为0个。
全市共监测河流99条段、
湖泊22个、水库18座,
多年监测数据表明,
北京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十三五”阶段各项工作任务“收官”进展顺利!
近年来,北京市碧水保卫战坚持标本兼治,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持续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水清岸绿 景美人畅
今日的北京
一条条生态之河的“蝶变”
诉说着水环境治理的心路历程
多措并举 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
2016年
向社会公示57条(段)黑臭水体,出台奖励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推进截流治污等工作,全年消除25条河段黑臭水体。
2017年
建成区57条段黑臭水体全部摘掉了黑臭的“帽子”。
2018年
完成非建成区84条黑臭水体治理,河湖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019年-2020年
全市142条段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其中建成区58条段实现“长治久清”。
生态办法 着力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1990年
北京市仅有北小河一家污水处理厂是采用二级处理技术的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为4万吨。
1991年-2010年
北京市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建成高碑店、小红门等日处理规模在2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4座,远郊区县也分别在建成区完成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2010年
中心城区已建成10座污水处理厂,全部采用二级以上处理技术,日处理能力277万立方米,是1990年的68倍;新城及开发区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7座,日处理能力90.45万立方米。
2013年-2015年
印发实施《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
2016年-2019年
印发实施《北京市进一步推进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6年7月-2019年6月)》,补齐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短板。
经过两个三年行动方案的努力,污水处理率大幅提升,全市的污水处理率达到94%,中心城区更达到了99%,基本实现了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2019年再生水使用量达11.5亿立方米,主要用于河流生态补水,成为全市稳定可靠的“第二水源”。
全面落实河长制
荡河湖之污 还清水于民
2015年
北京市开始试点实行“河长制”。
2016年
在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基础上,北京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市、区、街乡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2017年
《北京市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将“河长制”作为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明确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市级总河长,全面落实市、区、乡镇(街道)、村四级河长制体系,实现了河湖水域全覆盖。
全市共设立各级河(湖)长5900余名,市委书记蔡奇和市长陈吉宁担任总河长,北京市委、市政府共19位市领导担任市级河长并参与“河长制”工作。
2018年
北京市河长制工作迈上新台阶。市委书记、市总河长蔡奇,市长、市总河长陈吉宁共同签发北京市2018年第1号总河长令,决定全面开展“清河行动”,清理整治河湖管护范围内的垃圾渣土、违法建设等危害水生态现象。
2019年
北京市2019年第1号总河长令签发,决定开展以小微水体整治为重点工作的2019年度“清河行动”, 向小微水体整治进军。
实施《北京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水差要交钱,水好能收钱
2015年
北京市开始实行水环境跨区断面补偿机制。
2017年
优化跨界断面设置及评价标准,跨界断面由83个调整为98个,并提高水质评价标准。
2018年-2019年
将断面补偿推广到乡镇,要求全市13个有乡镇的区,全部实现跨乡镇断面补偿。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就是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让产生污染并治理不力的上游地区对下游地区给予经济补偿。
随着水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跨界断面补偿金额大幅下降,由2015年的9.7亿元降至2019年的1.3亿元,利用经济杠杆促进水质改善效果明显。
2019年,全市Ⅰ-Ⅲ类水质河长占监测总长度的55.1%,Ⅳ类、Ⅴ类水质河长占监测总长度的35.4%;劣Ⅴ类水质河长占监测总长度的9.5%;2020年1-9月,Ⅰ-Ⅲ类水质河长占监测总长度的59.8%,Ⅳ类、Ⅴ类水质河长占监测总长度的37%,较2015年分别增加11.2个百分点和25.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河长占监测总长度的3.2%,较2015年下降36.7个百分点,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其中国家考核本市的25个断面,2019年以来,水质优良比例为60%,无劣Ⅴ类水体断面,提前达到2020年国家考核目标。
作为建设美丽北京、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每一条河流、每一处湖泊、每一片水域的生态修复和环境改善,都是事关提升群众幸福感的重要基础,在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小目标之路上,大家开心的笑容就是最好的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