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国家明令禁止进口七种废物

2004年12月02日 来源:北京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记者 周玮)环保总局日前表示,将采取措施加强进口废物的环境管理,并对7种废物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下了禁令:熔渣、浮渣,氧化皮及其他废料;废汽车钢铁压件、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沉积铜(泥铜);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等(包括废游戏机);以回收铝为主的废电线等;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含五氧化二钒大于10%的矿灰及残渣。

关闭

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
共0条 每页条 0/0 
  
 
  • 微信公众号
  • 京环之声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