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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活动 评估标准有七个要求

2004年09月23日 来源:人民日报

据新华社深圳9月22日电 (记者何广怀)我们城市的公园不仅要有鲜花,花上还应有蜂蝶飞舞;道路旁不仅要有成片树林,林里最好还点缀些可爱的小型野生哺乳动物。建设部近日公布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评估办法和标准。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李东序22日在深圳介绍,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有7个方面的一般性要求,有些基本指标要求比“园林城市”严格得多,如提出了对鸟类、鱼类和植物等物种多样性的要求。“生态园林城市”的评估工作每年将进行一次,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才有申报资格。

《人民日报》 (2004年09月23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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