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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9+2”联手保护区域环境

2004年05月28日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广州5月27日讯 记者翁淑贤、通讯员黄慧诚报道:随着“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不断深入,广东省环保局日前向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的环境保护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环境食物局、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环境委员会(“9+2”地区)发出倡议,建议上述地区就区域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合作。广东省环保部门负责人说,“泛珠三角”联手环保有利于提高区域环境保护的整体水平,有利于推动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为此,广东省环保部门提出了具体建议:制定区域环境保护指引。通过制定指引明确区域内经济发展的环保要求,确定环境保护对产业的准入门槛,引导区域整体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促进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与合作,推动区域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

具体合作领域包括:建立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治的水环境管理机制,协调解决跨地区、跨流域重大环境问题;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网络,为泛珠三角区域水污染及空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信息交互平台和环境宣教网络,强化环境宣教工作的区域联动;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环保产业合作机制,在环保产业领域内的投融资、市场拓展、技术配合、资格互认、环保技术应用等多个层面开展广泛合作;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由7加2地区的环保局(署)长轮流主持;建立专题工作小组,开展具体的专项合作工作,专题工作小组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专题工作情况。据悉,“9+2”地区的环保部门将于2004年6月上旬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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