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考核将纳入干部评价体系

2016年12月06日 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的12项约束性指标,其中包括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要从2015年的76.7%,增加至2020年的大于80%。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指出,规划实施将建立年度调度和评估考核机制,考核结果报国务院,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规划》提出,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物多样性下降势头得到基本控制,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规划》提出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的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分别

是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等。

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例,在空气污染较为严重的京津冀地区,规划提出以北京市、保定市、廊坊市为重点,突出抓好冬季散煤治理、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机动车监管、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高架源的治理和监管,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非化石能源供应,重点城市实施天然气替代煤炭工程,推进电力替代煤炭,大幅减少冬季散煤使用量等举措。

《规划》强调,要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和评估考核机制,在2018年和2020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向社会公布。

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二是将规划重点任务根据有关职责进行分工,明确部门责任,将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地,统筹部门协同推进规划实施;三是落实重大工程和改革措施,建立项目库,强化项目推进机制,积极推动重大改革政策尽快落地;四是推进社会共治,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积极组织广大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五是开展评估考核,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监测评估,2018年底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底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向社会公布,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关闭

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
共0条 每页条 0/0 
  
 
  • 微信公众号
  • 京环之声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