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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垃圾分类告别“原地踏步”

2017年11月15日 来源:北京日报

近日,一则关于“垃圾分类试点多年仍在‘原地踏步’”的消息引发热议。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不知道垃圾该如何分类,依然是困扰诸多居民的难题。

未来学家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曾如此预言:“继农业革命、工业革命、计算机革命之后,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又一次浪潮,将是世纪之交时要出现的垃圾革命。”在这个问题上,我国的起步并不算晚。1993年,北京率先制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规定对城市生活废弃物“逐步实施分类收集”;世纪之交,北京、上海、广州等8座城市被设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今年3月,《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正式公布。20多年下来,各地推广垃圾分类的举措不少,但结果却难如人意。总体而言,垃圾分类有倡议、缺标准,有试点、少管理,进展迟缓,说“原地踏步”也并不为过。

一直以来,很多地方将垃圾分类简单等同于设置一个写着“可回收”“不可回收”的垃圾桶,前不见分类者,后不见分类处理者。何为可回收物?何为不可回收物?这种模糊的标准,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公众的手足无措。何况,还有些垃圾桶是“假把式”,外表写着区分,里面却“大肚能容”;一些高档小区尽管设置了智能垃圾箱,但还得手机扫码验证,丢垃圾过程堪比“考试”,好东西变得中看不中用。更荒唐的是,在有的地方,分好类的垃圾一上车又混同了,前端垃圾分类,末端一勺乱烩,先前再多的努力也毫无意义。

垃圾分类不只是物理拆拣,更指向生产生活观念的变迁。相较于垃圾箱里的“一团浆糊”,近些年来,人们的环保意识确实在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不愿意随意丢弃电池、灯泡等有害垃圾,主动尽己所能做到“分类”。从原先对待垃圾是看什么有用、哪些能卖钱,到现在逐步开始看什么有害、哪些别乱丢,思维上的转变充分说明我们长期以来的宣传教育起到了效果。但落实上“最后一米”的不畅通,往往就会导致这样的尴尬:攒了一大袋旧电池却找不到回收之处,最后不得不怀着无比愧疚的心情丢入生活垃圾箱。很显然,如今推进“垃圾分类”,我们已经到了必须要在可操作性上下功夫的阶段。

社会文明的进步,总是生活习惯、社会意识和市政管理综合作用的结果。就垃圾分类回收而言,相关部门除了口头引导,更要制定清晰标准、完善服务管理。美日德等发达国家从垃圾处理费上切入,规定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免费,其他则按体积收费。在每件商品上标明各部分该如何回收,方便市民放入不同的垃圾箱。完善的立法、无处不在的监管与持之以恒的教育宣传,让民众养成了垃圾分类的习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的垃圾分类不妨先从完善便民服务上着手,让有环保意识的人不再面对现实的尴尬,再由点入面、推而广之,让越来越多的人参加到垃圾分类行动中,困局或许就能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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