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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立法防治固废污染

2016年03月21日 来源: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西安3月20日电(记者姜峰)《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经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4月1日起施行。目前,陕西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仅为75%左右,每年约25%的固体废物未做到无害化处置。同时,非传统的包装废弃物、电子废物和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不断出现,由固体废物引发的土壤、水质和大气污染事件呈逐年增加趋势,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带来极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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