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消费者少之又少

2013年07月31日

经常为美国《福布斯》杂志、《彭博商业周刊》等媒体撰文的“中国通”乔尔·贝卡乐分析,中国主流消费者的可持续消费意识不强,不久的将来依旧如此。

经常为美国《福布斯》杂志、《彭博商业周刊》等媒体撰文的“中国通”乔尔·贝卡乐,2011年4月26日在其博客“中国观察者”发表题为《中国绿色消费——不在今天,也许在明天》的文章。他指出,在发达国家的市场,有生态意识的消费者被分为许多类型,比如“以生态为中心的”、“以生态为时髦的”以及“节约型生态主义者”。在中国,有一小群消费者开始关注他们所购买的东西会带来的环境影响,然而,这部分顾客少之又少。

一些跨国企业开始利用互联网来接近中国的消费者,它们强调自己的产品或生产过程是环保的,并对中国有利。例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发起“绿色创想”活动,将西方的技术与中国传统的算命方式拆字结合在一起,用一系列广告来推销其环保产品,强调其产品更绿色的一面。不过,“主流的中国消费者尚未做好掏钱的准备”。

1994年5月17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成立。它是国家认可的对绿色产品进行认证的机构,可授予产品环境标志。现在,有环境标志的产品包括生态纺织品、软饮料、纸餐具、冰箱、彩电、电脑、微波炉、空调、洗涤剂、干电池、人造地板、油漆、杀虫剂、厕纸、节能灯、儿童玩具和摩托车等。

但据贝卡乐分析,中国主流消费者的可持续消费意识不强,不久的将来依旧如此。新兴的中国消费者更关注奢侈品广告,预计到2015年,中国将成为世界最大的奢侈品消费市场。

美国政府率先绿色采购

如果说普通消费者不愿多掏钱买绿色产品,还算情有可原,但政府要是这么干,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很多国家的立法已经规定,政府绿色采购是一种义务。

目前,全世界已有许多国家和地区积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以联合国、世界银行等为代表的一些国际组织,组成了绿色购买联合会。美国是世界上首个搞政府绿色采购的国家,主要以联邦法令与总统行政命令作为推动政府采购的法律基础。

1976年颁布的美国资源保护与回收法(RCRA)与1991年美国总统第13101号行政命令,要求政府机关优先采购绿色产品、使用可再生物品。在美国联邦政府采购的可再生产品清单中,没有指定“品牌”,只要是符合要求的,均可采购。美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非常重视信息公开。例如,列入美国环保署指定的产品目录均公之于众,并经常更新,不但方便政府、公众购买,也有利于公众对其进行监督。

日本政府绿色采购效果明显

1995年,日本政府采取了第一个“政府操作的绿色行动计划”,要求所有政府部门和机构都设定自己的计划,公布了采购商品的建议清单,主要包括绿色购买原则、各个类别的产品列表等。1996年,日本设立了绿色购买网络(GPN),覆盖了日本的所有地方政府、大城市及很多大公司。

据日本环境部信息,2001年4月1日,日本政府正式实施《绿色购买法》,所有中央政府所属的机构,加上国会和法院都必须制定、实施并向社会公开年度绿色购买计划,提交年度实施报告。

根据GPN公布的调查数据,该法实施的效果非常明显,实施仅1年后,就有74%的供应商增加了绿色产品的销售量,75%的供应商推出了新的绿色产品。在消费方面,环保型复印纸消费比例,从2000年的11.6%迅速提高到了2002年的26.6%。

德国政府优先买“蓝色天使”

点击浏览下一页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环境标志认证的国家,于1978年开始推行“蓝色天使环保标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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