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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刘炳江:最大程度“人努力”,用更多减排量冲抵污染排放增量

2024年03月11日

在《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建设美丽中国有七个重点领域,排在首位的就是“美丽蓝天”。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之大前所未有,但要继续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也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在PM2.5已经大幅下降的背景下,空气质量继续改善的空间在哪里?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全国政协委员、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

北青报:您对今年全国空气质量状况以及全年目标有何预判?

刘炳江:2024年1月至2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9%;优良天数比率为80.1%,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率为3.0%,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

考虑到随着2024年全国经济生产活动进一步复苏,能源消耗、主要产品产量、交通流量同比增加,污染物排放水平仍可能同比增加。另外,从气象条件看,虽然国家气候中心预计厄尔尼诺事件将于今年4月前后结束,但从以往经验看,由此产生的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一般还要持续几个月,发生极端天气的概率依然较高。

因此,推动PM2.5浓度稳定下降、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压力依然较大。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按照时序进度,即完成“十四五”总目标的80%,设定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需要说明的是,2024年,如果煤炭消费量大幅增长的趋势不能得到有效遏制,那么PM2.5浓度可能再次面临上升风险。为此,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用更多的减排量冲抵污染排放增量和气象条件不确定性带来的影响,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北青报:日益显现的气候变化给大气污染防治也带来一些新的挑战。例如去年全国发生了17次沙尘天气过程,为近十年来最多,受其影响,北方多地PM2.5、PM10浓度达到严重污染。在“天不帮忙”的情况下,如何最大程度发挥“人努力”的作用,稳住空气质量的改善成果?

刘炳江:近几年来,受日益显现的气候变化以及蒙古国等境外沙源地起沙传输影响,我国沙尘天气频发,对空气质量影响显著。

在“天不帮忙”的情况下,需要我们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按照《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相关要求,聚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大力推进VOCs、NOx等协同减排,最大程度发挥“人努力”的作用。

要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持续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

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

同时,针对近年来沙尘天气频发的影响,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沙尘天气监测评估,开展预报技术专项研究,提高沙尘天气过程的预测预报能力,加强沙尘等异常气象条件和非人为因素对空气质量影响的科学评估。

北青报:在向大气污染宣战之后,我国成为全球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您认为,我国空气质量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是否已经到来?

刘炳江:“大气十条”和蓝天保卫战实施的八年时间里,最大机遇是全国煤炭消费总量逐年下降,而且下降的主要领域是没有治理措施的散煤和低效治理设施的中小锅炉及工业炉窑,主要区域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地区。

虽然现在全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较重,重污染天气依然多发、频发。结构调整也仍然在路上,“偏重”的产业结构、“偏煤”的能源结构和“偏公路”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目前二氧化硫治理比较充分,可VOCs和氮氧化物这两项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治理还有短板。

另外,春季沙尘、夏季异常高温、秋冬季“厄尔尼诺”等不利气象因素也给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带来很大不确定性。

应该说,空气质量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到来,大气污染治理仍处于爬坡过坎、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

北青报:《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到2027年,全国PM2.5平均浓度要下降到28微克/立方米以下,到2035年要下降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在PM2.5已经大幅下降的背景下,空气质量继续改善的空间在哪里?

刘炳江:2013年至2023年,全国重点城市PM2.5平均浓度累计下降54.4%,成为全球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但是,从科学规律和发达国家经验来看,当空气质量改善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空气质量随着气象条件的变化会出现短期波动,当然,这也意味着要在大幅下降的背景下再进一步改善,需要付出更大努力。

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实施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这是我国第三个“大气十条”。《计划》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措施。

在主要思路上,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远近结合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在目标指标上,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0%以上。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也分别提出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在区域划分上,结合空气质量状况、气象条件、区域传输影响、行政管理需求和工作实际,《计划》在维持原重点区域框架不变和城市数量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对个别城市进行优化调整,增加了PM2.5浓度较高、对区域传输影响大的城市;去掉了PM2.5浓度基本稳定达标的城市,更有利于开展大范围的区域联防联控。

在重点任务上,要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面源污染治理,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为重点削减VOCs排放,以移动源和工业炉窑为重点推进氮氧化物减排。统筹运用源头防控、结构优化、末端治理等手段,实施一批重点领域大气污染减排工程项目。结合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以污染减排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实现“减污降碳”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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