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与植树节

2013年04月24日

国民政府给吉林省政府的训令。

孙中山先生非常重视植树造林,在省档案馆馆藏近15万份民国档案中,有一份国民政府关于孙中山逝世纪念日举行植树式给吉林省政府的训令,纸张虽然早已泛黄,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吉林省的植树造林史。

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不久就设立了农林部,下设山林司,主管全国林业行政事务。民国4年(1915年)7月,在孙中山倡议下,北洋政府颁布法令,规定每年清明节为植树节,全国各级政府、机关、学校要举行植树节典礼并开展植树活动。在《建国方略》中,也提出了在中国北部和中部大规模进行植树造林的设想。民国18年2月9日,南京国民政府农矿部公布《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各省植树暂行条例》,规定“各省应于每年3月12日总理逝世纪念日举行植树式及造林运动”。

民国19年2月3日,国民政府给吉林省政府训令(字第五二号),训令中说,《植树暂行条例》实施之初成绩不大,为扩大植树运动,自3月12日起,开展一星期的造林宣传活动,举行植树式和大规模的造林运动,务使造林常识能于最短期内普及于全体民众,并将造林计划及完成日期上报。

遵照国民政府的要求,这年的4月21日,吉林省举行了孙中山逝世纪念日植树式,省政府主席张作相作了“总理逝世纪念植树报告”,要求以植树造林的形式告慰孙中山总理的在天之灵,以祈党国和平之福。强调如果能积极坚持不懈,则10年树木成效可期。

197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务院的提议,正式通过了将每年的3月12日定为植树节的决议。用植树的方式纪念逝者和先贤,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民间社会,自古就有房前屋后植树的习俗,并在庙宇、祠堂和院落栽种樟、柏,在坟冢墓地种植松、柏,以示郑重和纪念。树木蕴含着祖先灵魂永存而又庇荫子孙的深意,同时也彰显着一种孝道的美德和对故人的追思。

尽管植树节的起源不在中国,但把植树与纪念伟人联系在一起,使植树节具有传统人文的含义,却是中国人的创新。因此,把纪念孙中山与植树造林结合以来,确立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更富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巨大的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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