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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365 | 新年新规:史上最严《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

2019年1月1日,北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该标准是全国首创标准,新增颗粒物和VOC两项污染物的检测,规定了餐饮服务单位排放的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三项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明确了三项污染物的监测要求和分析测定方法,其中非甲烷总烃作为餐饮油烟中的表征挥发性有机物,对其排放限值进行监测推动了精细化治污进程。

记者获悉,该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适用于北京市餐饮单位,排放油烟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管理。

据介绍,本次新规严格了餐饮行业污染物排放的浓度值。在任何 1 小时检测,油烟的浓度均值不得超过1mg/m³,颗粒物排放不得超过5mg/m³,非甲烷总烃不得超过10mg/m³。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说:“北京公布的油烟治理相关标准措施,非常符合北京治理大气污染的发展阶段,标志着北京在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上,逐渐走向深入和深化阶段。”

标准还针对性的提出了净化设备的运行操作要求,从而全面控制餐饮业的大气污染排放。目前油烟和颗粒物限值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非甲烷总烃限值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北京市各区的餐饮行业已经从技术、政策、管理、执法等多个层面进行落实,从而有效解决餐饮油烟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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