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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计划,在行动!碧水攻坚,北京及周边地区协同作战!

近年来,北京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大城市病”中的水问题为导向,以落实“水十条”为抓手,全面打响碧水攻坚战。高度重视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共治,深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以首善标准率先垂范,全市上下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全市上下齐动,开启水污染防治工作新局面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相关法规,全面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真抓实干,综合施策,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北京市水环境质量状况

北京市域面积16410平方公里,境内分布有蓟运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大清河五大水系,均属海河流域。多年监测数据表明,北京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18年全市地表水体监测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值为4.91毫克/升,氨氮年均浓度值为0.98毫克/升,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36.3%和82.7%。其中,Ⅰ-Ⅲ类水质河长占监测总长度的54.5%,Ⅳ类、Ⅴ类水质河长占监测总长度的24.5%,与2015年相比分别增加6.5个百分点和1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河长占监测总长度的21.0%,与2015年相比减少23.5个百分点;密云水库等饮用水源水质持续符合国家要求,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认真谋划做好顶层设计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一是成立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小组,以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总体布局要求。二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全市设置5900余名河(湖)长,以河(湖)长制落实领导责任。三是市政府每年制订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措施,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水十条”落实工作责任。

发挥规划和标准引领,找准工作方向。一是形成完整的规划体系。“十二五”以来形成了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统领,以各专项规划为组成的环境保护规划体系。二是健全完善涉水标准体系。结合北京市水资源紧缺的市情和水情,发布实施了城镇、农村等污水排放标准,此外还围绕流域整治、污水处理技术、再生水利用等方面,出台技术导则和规程,确保有标可依、有章可循。

齐抓共管形成良好局面

水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形成从准入到污染治理,从饮用水源保护到水资源保障、从经济补偿到监管处罚等方面,多层次立体协调的工作格局与成果。

强化环境准入与总量减排

落实《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严把准入关。通过控总量、促减排,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2018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31.58%、28.81%。

加快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

自2013年起连续实施两个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方案,一步一个脚印压茬推进,有力推动了全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全市污水处理能力由每日398万立方米提高到672万立方米,新增能力超过前十年建设规模总和,基本解决了城镇地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2018年全市污水处理总量达到19亿立方米,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3%。2018年再生水利用量10.7亿立方米,占全市用水总量的27.35%,成为稳定可靠的第二水源,对缓解北京市水资源压力和改善生态环境、涵养水源起到了重要作用。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二是建立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集中行使区级农业、环保、城管3个部门131项行政处罚权,保障“清水下山、净水入库”;三是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市级和区级水源地、供水厂、水龙头水质信息。

保障生态用水与水资源

一是科学高效用好南水北调水,有效涵养地下水资源,按照“节、喝、存、补”的原则,珍惜用好南水北调来水,加强本地水源恢复与保护,外调江水约占城区生活供水的70%,有效替换了地下水开采量。二是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在全国率先启动节水型区创建工作,全市已完成东城等7个节水型区创建。2018年底已完成高标准节水灌溉面积21.3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达到0.74。三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目前已建成西郊雨洪调蓄工程等各类城市雨水利用工程2444处,年雨水利用能力6186万立方米。

严格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

以跨界断面水质指标和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情况为基础,在流域上下游各区政府间建立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水差了要交钱,水好了能收钱,用经济杠杆调动属地政府治污积极性。随着近年来水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跨界断面补偿金额大幅下降,由2015年的9.7亿元降至2018年的1.55亿元,利用经济杠杆促进水质改善效果明显。

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与执法

综合运用手工与自动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网络,按流域建立覆盖到乡镇(街道)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运用社会化第三方、遥感监测等手段,开展黑臭水体、河(湖)长制水体等专项监测。成立环保警察,环保公安联合执法,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全面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全市共立案处罚涉水环境违法行为407起,处罚金额9201.45万元,处罚金额同比增长64.6%。

京津冀协调联动,持续推进区域流域改善

近年来,北京市、天津市与河北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共谋协同发展的大事业。已形成“一条主线、两个重点、三项机制”的环京地区水污染协作共治模式,为水环境质量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

1.签署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与框架

2014年、2018年,京津冀三地先后两次签订了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在环境标准统一、重污染应急联动、环境执法监管等重点领域以及冬奥会、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雄安新区等重点区域继续加强合作。京津冀三地先后签订实施的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机制架构,为构建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区域发展格局奠定基础。

2.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率先实现体制机制创新

2015年,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三地生态环境厅(局)签署了《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以共同改善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家“水十条”为主线,提出了统一规划、统一监测、协同治污、联动执法、应急联动等十项率先突破工作,为今后三地在环境保护领域加强联防联控指明方向。

以重要饮用水源地、重要流域为重点,加强联保联治

1.加强密云水库、官厅水库联合保护

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等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2018年,北京市与河北省共同签订了《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和《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以下分别简称《补偿协议》《实施方案》),开展水量、水质、上游行为管控补偿,主要用于支持上游河北省张承地区开展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及水资源保护等工作。2018年,密云水库上游潮河、白河及清水河三个入境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年均浓度均达到《补偿协议》要求水质标准,其中潮河、白河入境断面总氮年均浓度较2017年参考值呈下降趋势,协议实施效果明显。

联合河北省重新划定官厅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2018年,北京市政府与河北省政府联合批复官厅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统一保护范围、保护力度与管控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构建首都供水新格局、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发挥重要作用。

2.加强永定河、潮白河、大清河等流域污染共治

推进永定河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领域率先突破重点项目和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号工程”。按照《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北京市在永定河沿岸安排新增造林3.57万亩、森林质量提升6.5万亩。2018年水利部海委、京津冀晋四省市联合签署永定河生态用水保障合作协议,2019年已从洋河、桑干河实施生态调水,官厅水库向下游实施生态补水2.23亿立方米,显著改善了流域水生态环境。

在潮白河上游流域,北京市密云区、怀柔区与河北省承德市签署潮河流域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合作协议,两区一市将建立跨界水体联合监测、预警及水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机制。在潮白河下游流域,北京市通州区、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廊坊市三地环境部门共同签订了《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进区域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建立通武廊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跨界河流污染共治。

大清河流域位于雄安新区白洋淀上游。按照北京市与河北省签订的《共同推进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北京市与河北省共同研究建立了白洋淀流域跨省界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2019年北京市房山区与河北省保定市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在大清河流域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建立排污口动态清单整改销号制度,建成污水处理设施40座,日处理量26.4万吨。

建立健全联合执法、联动应急、联合监测专项机制

1.建立京津冀联合执法机制

2015年11月,京津冀环境执法部门建立了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每年三地轮值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年度执法重点任务,定期开展联动执法检查,形成了京津冀区域相互支持、共同配合的环境监察执法局面。2018年,京冀两地环保执法部门组织相关县(市、区)同期、同步联合开展大清河、白洋淀流域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固定污染源3669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64起,有效促进了大清河、白洋淀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改善。2019年京津冀三地在省级联动基础上,启动联动执法下沉工作,建立相邻地区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

2.建立京津冀突发水环境应急联动机制

2014年10月,京津冀环境应急部门建立了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立京津冀应急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三地轮值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联合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联合应急演练,不断强化跨界水污染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成立以来,京津冀三地环境应急部门围绕北京城市副中心、密云水库、北京冬奥会场等重点区域,共同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研究制定重点流域应急预案,先后开展凤河、白河等跨界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应急联动与处置能力不断增强。

3.建立京津冀联合监测机制

目前,在生态环境部的统一监督指导下,京津冀跨省(市)界国控断面,实现了监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此外,北京市还与河北省在密云水库上游5条河流、南部地区小清河等重要跨界河流建立了联合监测工作机制,统一标准规范和质控要求,强化了数据应用共享,辖区内重点污染源、水环境质量监控。

下一步,北京市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带头落实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各项任务,持续推动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向纵深发展,深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共同打好碧水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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