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机构。北京市注重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组建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全面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出台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深入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等,开展市级生态环保督察,不断压实责任。
立制度。形成涵盖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环境噪声与振动、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等要素的规章制度,现行有效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达到了111项,标准体系全国最全,标准限值整体最严。同时建立了包括补贴、奖励、价格、金融等多手段的地方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严执法。成立“环保警察”,采用“科技+执法”精准狙击问题,提升执法效能;创新“执法+服务”执法模式,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引导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深交流。深化国际交流与传播,国内国际双平台讲好绿色北京故事,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深入人心。打造北京国际大都市清洁空气与气候行动论坛品牌,持续加强与联合国环境署等国际机构、智库和国际大都市的交流合作,联合国环境署2009、2016、2019三次发布专项评估报告,评估总结并在全球推介大气治理成效“北京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