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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森林采伐额确定

2016年02月17日 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贾婷)日前,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林业局审核确定的全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全国合计25403.6万立方米。其中,非商业性天然林采伐年限额为4950.1万立方米。数据显示,北京“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合计为42.0万立方米,其中商业性人工林采伐限额8.1万立方米,非商业性人工林采伐限额为32.9万立方米,非商业性天然林采伐限额仅1万立方米。

批复指出,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实施采伐限额管理,对保障我国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确保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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