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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 医疗废物包装添警示标识

2004年01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盒将使用专门的警示标识,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与周转箱的规格、标准及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据了解, 为贯彻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国家环保总局与卫生部日前联合下发了《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包装袋、利器盒与周转箱的颜色为黄色,表面应印制统一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为制造原料,正常使用时不得渗漏、破裂、穿孔,大小形状适中,便于搬运。盛装感染性废物,应在包装袋上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利器盒盒体侧面须注明“损伤性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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