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河南省通过探索建立环境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重点流域、河流的水质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均得到改善。
探索建立环保综合决策机制。省政府相继主持召开了“省辖海河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保持工作会议”就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安阳等市实施了联席会议制度,焦作、驻马店、郑州等地出台了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多年来,河南省始终坚持将环保目标纳入政府总体目标考核体系,对各目标单位实行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安阳、许昌、焦作、郑州等市则把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党政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个人提拔、晋级的主要依据之一,实行一票否决。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省环保局、省监察厅联合制定了《河南省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焦作、郑州、新乡、鹤壁等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的意见》、《关于出境水质责任目标与财政挂钩的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制。
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连续第11年组织开展的“中原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了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重要作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强化内部监督激励奖惩机制。通过政务公开,推动全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河南省环保系统都建立了行政事务受理大厅,实行了“统一受理、按承诺日期办结”的“一站式”办公,各级环保部门还建立了考核制度,规范了公开程序,初步建立起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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