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02 崔伟利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正式启动实施《青岛市环境监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以加强环境监察队伍的行业作风建设。 “实施方案”规定环境监察人员要做到:作风端正,行为自律,遵纪守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乱收乱罚;执法中做到公正、公开、公平;搞好服务工作,解决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处理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时,做到随叫随到及时处理。《中国环境报》20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