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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1年09月15日 来源:京环之声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负责《北京空气质量播报》等有关电视片、新闻图片、公益广告的制作工作,组织编写环保宣传资料,参与本市环保新闻宣传和报道工作。负责京环之声平台(原北京环保公众网)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环保工作。完成市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中心下设10个科室,即办公室、总编室、研究策划部、媒体应用研发部、广播电视工作部、新媒体运行部、社会工作部、环境教育室、财务部、保障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事业编制51人,实有人数4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645.58万元,比上年增加276.86万元,增加8.2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3620.29万元,比2019年增加284.77万元,上升8.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4.6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5%;无事业收入;其他收入5.6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3611.23万元,比2019年增加268.19万元,上升8.02%;其中基本支出1799.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9.83%;项目支出1811.7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0.17%。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14.69万元,比上年增加281.27万元,上升8.44%。主要原因是结合项目验收工作要求,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专项尾款纳入2020年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0.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4.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93%;卫生健康支出97.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0%;节能环保支出3367.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06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相同。其中:

“进修与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4.06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相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020年度决算141.8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0.88万元,下降12.8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41.8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0.88万元,下降12.83%。主要原因为年中人员正常变动及政策因素导致人员等经费标准相应调整。

3.“卫生健康”(类)2020年度决算97.4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8.08万元,增长64.1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97.4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8.08万元,增长64.16%,主要原因是受年中人员正常变动及政策因素的影响,导致医疗保险基数相应调整;本年度我中心在职职工医疗保险预算分年初年中两次申请。

4.“节能环保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367.2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47.88万元,减少6.86%。其中: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172.8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2.37万元,增长5.45 %。主要原因为年中人员正常变动及政策因素导致人员等经费标准相应调整。

“污染防治”(款)2020年度决算支出1194.4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60.25万元,减少23.17%。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通过优化“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专项”实施方案,压减预算资金355.2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799.4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抚恤金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为办公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我中心无“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854.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55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9.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0.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8.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7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本单位账面车辆2辆,价值61.4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我中心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四)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五)污染防治: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4。


附件:

                                1 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2 环保资金-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专项-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xlsx

                                3 环保宣教业务支撑项目-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xlsx

                                4 环境公共信息服务项目-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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