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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贫困地区一条环境出路

2004年07月21日 来源:京华时报

国家环保总局最近公布了2003年城市环境状况评价。在环境质量最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最好、污染控制最好的“红榜”中,除了得天独厚的海滨城市外,我们还看到了南通、连云港、苏州、福州,甚至沈阳等城市;而黑榜中的十个城市,却全都出自中西部欠发达地区。

环境的优劣本来就和经济是否发达息息相关。上海人对横穿城中的苏州河变黑变臭早已深恶痛绝,但直到近年才制止了黑臭,还能荡舟甚至游泳,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上海拥有了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治理。相反,一条淮河,国家十年拿了600亿元,结果仍是一条脏得恐怖的河流。主持过淮河治污规划的水质专家夏青说得很到位:“整个淮河流域的排污量相当于京津沪3个城市的总和,但是它的生产产值只相当于京津沪的1/4。京津沪这些发达城市都没达到的标准,要求在这个穷地方达到,时间太短了。”

太短了!不光是指一条河流变清,更指沿淮地方经济发展还需要一个过程。光有国家的“输血”治污不成,沿淮遍布欠发达县市,求富求变的冲动太强烈了,很容易在项目上拣到篮里就是菜,胡子眉毛一把抓,形成了大量的污染新源头,淮河焉能不浊?

于是,我们可以理解一些贫困地区领导和百姓的困惑:东部发展时我们看着,等我们想发展了,又要求科学发展观了?在环境和项目审批方面,是不是可以不要“一刀切”?不可以。否则,我们只能坐视着淮河继续肮脏下去,只能让贫困地区继续远离碧水蓝天。但是,也要给贫困地区一条环境出路,不能只让他们承担环境保护的沉重代价。

贫困地区,往往坐落于大江大河的中上游。中上游地区的环保能力,与下游相对发达地区的环保程度息息相关。因此,极有必要启动环保利益补偿机制,上游损失下游补,以利益为杠杆,就可能充分撬动贫困地区的环保积极性及其环保实力。

这在西方有太多的先例。这样的协作,其实当然是彼此受益的。相信在社会主义中国应该也不难做到。只是,这需要一个立法过程。由于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之争,会很艰难,但是值得。不然的话,蓝天碧水恐怕就会仍然“嫌贫爱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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