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环保总局公布2003年十个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

2004年07月14日

新华网北京7月13日电(记者秦杰、周玮)环保总局13日公布了2003年度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报告显示,一些城市的空气污染仍然很严重。2003年,113个城市中空气污染最重的10个城市是临汾、阳泉、大同、石嘴山、三门峡、金昌、石家庄、咸阳、株洲、洛阳。 年度报告还显示,部分环保重点城市的环保投资明显不足,基础设施相当薄弱。如长春、哈尔滨、武汉、湛江、北海、重庆、拉萨等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较低;哈尔滨、乌鲁木齐、贵阳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比较低。

据统计,去年国家47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大气环境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日均值、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与2002年相比略有下降,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有较明显降低的城市有北京、沈阳、南京、连云港、郑州、西安;二氧化硫浓度有明显降低的城市有太原、重庆、沈阳、南昌、宁波、长沙。在城市水环境治理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的城市有南京、杭州、宁波、厦门、南昌、郑州、西安。

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在通报年度报告结果时表示,2003年各重点城市在经济增长迅速的情况下,工业增加值的增长率普遍高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增长速度,总体上较上一年度呈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以“城考”分项指标考核,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有海口、珠海、湛江、桂林、北海等;污染控制完成较好的城市有南通、连云港、沈阳等;环境建设方面较好的城市有大连、烟台、深圳等。

据了解,环保总局1989年开始在全国重点城市实施的“城考”制度,是以量化城市环境质量、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的指标体系,可综合评价一定时期内城市政府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工作的进展情况,从而实现了城市环境管理工作由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的转变,“城考”的对象是城市人民政府。截至目前,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城市已达608个,占全国城市总数的91%。

关闭

48小时热点排行
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
共0条 每页条 0/0 
  
 
  • 微信公众号
  • 京环之声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