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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电取暖今冬享半价

2003年11月03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记者 丁冬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部获悉,今冬取暖期,辽宁省采用电取暖的城镇居民可享受夜间低谷时段半价电费。

据了解,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早在2001年起,就对冬季电取暖居民实行夜间享受电费减半的优惠政策,但只是局限于使用蓄能式电暖气的用户。而从今冬供暖期开始,无论是使用蓄能式或直热式电暖器,还是使用蓄能式或直热式电锅炉,以及电暖器、电热膜、电热布、电热板、发热电缆的用户,都可享受优惠电价。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相关文件规定,辽宁省采暖用电时间为每年的10月15日至次年的4月15日。在此期间,凡是采用电力为惟一取暖方式的居民,在每天夜间22点至次日凌晨5点的低谷用电时间所用的全部电费,在居民生活目录电价的基础上,下调50%;每日其余时间段为平时段,电价照常。

记者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了解到,辽宁省的电力资源,基本上供需平衡并相对充裕。目前,全省约有200多万平方米的居民住宅采用电取暖方式,用户主要集中在沈阳、本溪、营口和朝阳等地区。其中,沈阳现有136万平方米的电力供暖面积。

那么,电取暖究竟划算不划算?对此,记者经过对沈阳万科小区、东大智慧园、五彩园等新型住宅小区的多次走访,大致了解如下:

单纯从理论上讲,电取暖的每平方米费用基本与普通燃煤的取暖费相当。要在实践中也如此,就需有一些先决条件。如在一些新型住宅小区里,开发商统一安装了房屋的保暖材料、合理的电采暖线路和“峰谷式”电表及温控器等。用户要依据当天室外气温和室内温度而有效使用温控器调节。尤其是一些双职工家庭,要考虑到电采暖升温慢的特点,切忌随用随开或只在夜里开,这样的结果只能是既浪费电又使室温不舒适。沈阳城北的五彩园的一位王女士,住宅面积为140平方米,可去年一冬,其取暖费仅花2000多元,还包括做饭、洗澡和洗衣服等。原来,她们根据电取暖升温较慢的特点(一般需两小时左右),充分利用温控器。白天家里没人,将温度定在12度,电表基本不走字;晚上,则将空调同时打开,使室温升温极快。待升到18度以上时,再把空调关上。这样,王女士一冬的取暖费凭收据可到单位报销全额。值得提示的是,旧房不宜用电采暖,尤其是未经过电路负荷增容改造的旧房,极可能引发因用电量超负荷酿成火灾等悲剧。至于在深夜里,其他家用电器也享受优惠电价等说法,广大用户并不太在意,因为低谷电价期间基本是人们的睡眠时间。

辽宁省现在正加快电气化小区的建设步伐。截至目前,仅沈阳市已建成电气化小区6个,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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