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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未安装环保设施

2018年08月08日 来源:京环之声

2018年3月,大兴区环保局对北京联合建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在从事加工生产制冷设备过程中,生产加工泡沫保温板的车间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环保设施,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大气环境,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大兴区环保局对该单位处以八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环保设施;无法封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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